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“看病錢”“救命錢”,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。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開展醫?;鸸芾硗怀鰡栴}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,持續深化2026年專項整治工作,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和違法違規使用醫?;鹦袨?,切實維護醫?;鸢踩蛷V大參保群眾合法權益,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違法違規使用醫?;饐栴}線索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時間
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
二、征集范圍
重點征集定點醫療機構、定點零售藥店、職業騙保人、參保人員等各類主體在醫?;鹗褂谩⒐芾砗捅O督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線索,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(一)定點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
1.通過車接車送、免費吃喝、免費體檢、贈送禮品、返還現金等方式誘導參保人虛假住院騙保;通過給予人頭費、獎勵提成等方式拉攏介紹病人虛假住院騙保;與養老、康復、護理機構等勾結,誘導無住院需求的供養老人、康復人員、失能人員虛假住院騙保。
2.偽造篡改CT、X線、核磁共振、超聲等醫學影像資料和臨床檢驗檢查報告騙保;通過編造麻醉記錄、手術記錄、理療記錄等方式虛構診療服務項目騙保;通過偽造編造醫囑、處方,篡改藥品進銷存記錄,虛假開具藥品耗材等騙保。
3.重復收費、分解收費、超標準收費、過度診療、超量開藥、串換醫療項目或藥品耗材等違法違規使用醫?;饐栴}。
4.聚斂參保人醫保憑證,通過空刷套刷等方式騙保;未嚴格執行實名制就醫管理規定,造成醫?;鹬卮髶p失。
5.誘導或協助參保人購藥后進行倒賣“回流藥”騙保;通過非法渠道采購“回流藥”二次銷售。
6.通過虛假住院、掛床住院、超長住院等方式騙取醫?;?;虛記精神科治療項目、偽造病程記錄、虛構康復理療服務;虛報血液透析次數、串換透析項目、重復收取耗材費用;偽造透析治療記錄、冒名頂替透析等。
7.其他欺詐騙保和違規使用醫?;鹦袨?。
(二)定點零售藥店違法違規行為
1.通過私自印刷定點醫療機構空白處方,私刻醫療機構公章、醫師個人簽章等方式偽造藥品處方騙保;與醫藥企業、醫療機構勾結偽造處方騙保。
2.聚斂參保人醫保憑證,通過空刷套刷等方式騙保;組織本單位員工空刷套刷醫??_保;有組織前往其他單位、企業等,誘導員工虛假購藥騙保。
3.將食品、保健品、生活日用品、化妝品等非藥品以及非醫保藥品串換為醫保藥品騙保。
4.誘導或協助參保人購藥后進行倒賣“回流藥”騙保;通過非法渠道采購“回流藥”二次銷售。
5.誘導或協助他人冒名購藥、超量購藥;未嚴格執行實名制購藥管理規定,造成醫?;鹬卮髶p失。
6.其他欺詐騙保和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。
(三)職業騙保人違法違規行為
1.“黑中介”拉攏、誘導參保人虛假住院騙保。
2.藥販子、卡販子、職業開藥人倒賣“回流藥”騙保。
3.組織或參與空刷套刷醫保基金,或騙取生育津貼、生育醫療補助等。
4.組織或參與偽造處方、發票單據,偽造、篡改基因檢測報告等病歷資料騙保。
5.協助非參保人騙取醫保待遇資格。
6.其他欺詐騙保和違規使用醫?;鹦袨榈取?/p>
(四)參保人員違法違規行為
1.冒用他人醫保憑證就醫、購藥,騙取醫保待遇;將本人醫保憑證轉借他人使用,造成醫?;饟p失。
2.偽造、變造醫療票據、病歷等資料,騙取醫?;?。
3.倒賣醫保藥品,獲取非法利益。
4.隱瞞醫藥費用已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或者第三方負擔的事實,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并獲得支付。
三、征集方式
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通過以下渠道反映問題線索:
(一)舉報電話:0833-3431757
(二)來信來訪:請將書面材料郵寄至沙灣區醫療保障局(沙灣區沙灣鎮玉龍街701號),信封請注明“醫?;鹁€索舉報”字樣
(三)電子郵箱:195748829@qq.com
(四)現場舉報地址:沙灣區沙灣鎮玉龍街701號
四、舉報獎勵
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醫?;鸨O督。對于舉報的違法違規使用醫?;饐栴}線索,經查證屬實的,將按照《四川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》等相關規定給予獎勵,最高獎勵金額可達20萬元。
五、相關要求
(一)舉報人應依法依規、實事求是檢舉反映問題,如實提供被舉報對象的名稱、問題發生的時間、具體違法違規行為等詳細信息,如有相關證據材料(如票據、照片、錄音、視頻等),請一并提交,并積極配合醫保部門開展調查核實工作。
(二)鼓勵舉報人使用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進行實名舉報,醫保部門將嚴格按照規定對舉報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,切實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。
(三)對惡意舉報、捏造歪曲事實、誣告陷害他人的,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;對舉報人實施打擊報復的,醫保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堅決依法嚴懲。
(四)其他不屬于醫?;鸨O管受理范圍的問題,請通過法定渠道反映。
守護好群眾的“看病錢”“救命錢”,離不開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監督。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行動,主動檢舉揭發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,與醫保部門攜手并肩,共同守護醫保基金安全!
特此公告。
樂山市沙灣區醫療保障局
2026年4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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